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确定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确定的方式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指定受益人是什么?
保险指定收益人指的是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只有含有身故保障的保险才会有指定的受益人。
因为一般的健康险,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不需要指定。
指定受益人可以为父母、配偶或孩子。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种关系里,唯一可变的是配偶关系。这个在保险受益人设定里,是需要注意的。
遗产继承人是对某一个所有资产拥有可继承权利的人。包含:
一、法定继承人 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三、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另外遗产继承是要在没有债权人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如果有债权人是要归还债务之后遗产为可继承遗产。
保险金的受益是不受债权、债务影响,免缴税务的。
先看度娘定义: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具体有几种情况: (1) 当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即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第三者。(2) 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可能是投保人,也可能是被保险人,或者是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以更换受益人。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所以呢,其实简单来说,
如果发生了诸如重疾理赔啊、医疗费报销啊,或者定期领取养老金啊这种,保单上都会载明,是赔付给被保险人的。
但是,身故受益人通常是保单填写的时候需要写清楚的。
你若写了法定,那么就按照遗产来分配。
你若指定了某某某,那么一旦被保险人身故,这张保单的身故金就会赔付给被指定的某某某。
一. 保单的受益人
1. 含义:保险产品条款/合同当中,需要填写受益人的栏位通常叫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身故受益人”。指的就是万一被保险人出险,那么保险金将给谁。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对受益人作出了明确的定义。
2. 分类:保单的受益人,可以选“指定”,也可以是“法定”。“指定”,指的是指定受益人,万一被保险人出险,那么保险金将以何种顺序、比例、分配给谁。
二. 指定受益人
投保的时候,为了协助投保人理顺受益人顺序及份额,投保单上通常会有说明。比如:
以下几个要点:
1. 同一顺位比例之和等于1。
指定受益人时,同一受益顺序的收益份额合计必须等于100%。
2. 后一受益顺序的受益人只有在前一受益顺序所有受益人丧失或放弃受益权后才能享有受益权。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是,所有第一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的权利。两种情况的具体情形有很多,比如不在了,犯大事儿了,或者主动发扬风格了等。
3. 若未填写受益份额,同一顺序的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保险金。
不写份额视为均分。
4. 若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将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不指定视为法定。法定,指的就是法定继承人。
5. 投保无身故保险利益的保险产品时无需填写本栏,填写亦视为无效。
受益人填写在涉及身故保险利益才有意义。
最后,受益人需要有保险利益,稳妥起见,最好是上面提到的人里选。
投保时你会选“法定”还是“指定”?
三. 受益人的变更
显然,指定受益人比法定继承,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可变性。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变更受益人的主体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并且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人变更保险受益人要通知保险公司,被保人变更保险受益人要不要通知投保人没有强制性规定。
现实生活当中常常会有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成员之间投保被保与设定受益人的情况。因为《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是否需经投保人同意并无强制要求,所以实际上,一些家庭当中的“关键人物”宁愿将自己设定成被保险人,而不是投保人,从而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和自主权,来决定保险金的去留。
四. 法定继承人
指定受益人之外的另外一个选择,是“法定”。指“法定继承人”。而法定继承人,又有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之分。
1. 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的儿媳(如本案中张大海的现任/二婚妻子),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 《继承法》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是,所有第一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的权利。
3.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案例
《今日说法》栏目有一集,是一个遗产继承的案例。江西农民张大海结过两次婚。其父母健在。张大海和前妻育有一女一子,和二婚(现任)妻子育有一子。某年张大海罹患胃癌,6个月后去世。家中陷入遗产纠纷,针对的就是他和现任妻子共有的财产一套房子。
矛盾焦点:前妻所生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张大海的遗产,也就是这套房子?
法院判决和法律专家的解读“法定继承人遗产分割”步骤如下:1. 遗产份额确认:夫妻共有财产,一分为二,即一半,为张大海遗产。2. 张大海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确定:其父母、二婚妻子、一婚子女、二婚生子。 3. 实际继承人确定:张大海父母放弃继承权,故其遗产由二婚妻子、一婚子女、二婚生子,共四个人均分。每人份额:1/8。
五. 审慎设定受益人
了解了受益人相关的关系,在设定受益人的时候,更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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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确定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确定的方式是什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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