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正确的理解?
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意思就是说,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而没有履行保险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且足以影响到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正常投保,但如果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则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存在主观骗保意识,则还是可以拒绝理赔。
律师答疑:医疗险是否也可以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根据我的了解,医疗险通常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一种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它规定了在合同生效的前两年内,保险公司可以对投保人提出某些不可抗拒的理由扣留赔付。
然而,医疗险通常不涉及这种条款。医疗险是一种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通常与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和医疗费用直接相关。由于医疗费用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并且没有固定的等待期,所以这种类型的保险很少会有类似的条款。
为了明确你的保险合同是如何定义的,我建议你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针对个人情况的建议。
《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该怎样理解?带病投保两年后真的可以赔付吗?
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那么我们看这个条款,前面的三十日,是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间,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当事人没有行使权利而消灭。后面的两年,是不可抗辩期间。这个不可抗辩期间过了以后,保险合同就成为了不可争议的法律文件。当除斥期间与不可抗辩期间发生竞合的时候,则优先适用不可抗辩期间。意思是两年后的某天,保险公司知道了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可以在三十天内行使,但也经过了两年,这个时候除斥期间和不可抗辩期间发生竞合,适用于不可抗辩,合同也就没法解除了。
但合同没法解除,是不是就会理赔呢?不见得。我们细细的品这个条款的后半句: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中间是分号而非句号,则意味着前后是相连的,意思是:合同成立两年内发生保险事故,即便过了两年也是不赔。事实上,这个条款有四层含义。简单说就是:1、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的,过了两年也不赔(对合同前的疾病不赔)。2、合同成立两年后发生新的保险事故(与未履行如实告知的疾病没有关联),赔。3、合同成立两年后内,发生了新的保险事故(同上括号内的),与未履行如实告知的疾病没有关系的,赔;但因为有除斥期间,保险公司依法解除合同的除外。4、就是上面那个,合同成立两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两年后申请理赔,不赔。因为“合同成立两年后”是不可抗辩的前提。
保险法里面是字字珠玑,需要细细的品。不能盲目的相信代理人说的两年之后都赔,有适用的。[比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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