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社保补缴算连续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深圳社保补缴算连续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社保逾期补交有影响吗?
影响:
1、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
2、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3、参保人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其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参保时间。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规定:
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深圳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符合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深圳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
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一次性补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于2001年2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1年2月。
一次性补缴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一次性补缴后,统一按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余部分按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深圳社保可以一次性缴清吗?
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
一.想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先要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深圳市户籍。
2.在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了深圳市职工养老保险。
3.参保人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4.还没有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社保补缴算连续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社保补缴算连续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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