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报了工伤理赔还可以同时报意外险吗?
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
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另外工伤险的认定的与意外险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因此建议大家先报意外险进行赔偿,之后再来报工伤险。可以
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意外险与工伤赔偿能否一起主张?
不能一起主张。
因为意外险和工伤赔偿属于不同的责任领域,意外险是个人保险责任,主要保障个人在意外伤害时的经济损失,而工伤赔偿是法定责任,主要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虽然两者都是为了保障工作中职工的安全,但是其保障责任的法律框架并不相同,因此不能一起主张。
建议在投保意外险前先确认是否已经覆盖了该职业风险,并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或权威机构,同时孰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不能一起主张。
因为意外险是针对非工作时间受伤而出台的保险项目,而工伤赔偿是对在工作期间内受伤的劳动者进行的赔偿,赔偿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赔偿主张,所以意外险与工伤赔偿不能一起主张。
可以。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工伤保险专负责在工作当中产生的职工伤害,这种工作伤害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所以国家对参与企业生产的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而意外险虽有不可预测性同时产生不可抗力,有商业险的含义,意外险不可与工伤险同时主张。
我投了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出了事能同时报吗?
有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项目,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赔付。现在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双赔”,即获得双份赔偿,就是说你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及时申报工伤,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等级,死亡的开据死亡证明,由社保部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同时还可以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如果同时又是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单独获得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如果对方车辆没有第三者或者保险额度不够,由车辆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赔偿,这是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各自的法律或者保险规定独立处理,互不影响,全国各级法院从2015开始,按照最高院内部会议精神,达成了共识,严格落实。
简单说一下背景。任何赔偿都必须有法律依据,过去企业生产发展和效益不是很好,国家既要保护劳动者受到伤害时得到合理赔付,又要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本着公平合理、实际等价、不重复赔偿的原则,各级法院在处理工伤、交通事故等领域涉及人员伤亡赔偿时,一般采取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反过来也可以,即由工伤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就是说不可以“双培”。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企业规模急剧扩大,各种工伤事故频发,为了遏制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淡漠,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加强企业违法成本,更好更多维护劳动者权益,2015年开始,各级法院在处理工伤、交通事故等赔偿案件中,按照各自的法律体系审理,及交通事故单独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处理,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不再按照过去那种混合赔偿、等价赔偿的原则了。后来,这就是大家常说的“双赔”。
同样,意外伤害保险也是保险法范畴内的一种具体险种,和工伤保险区别是,意外伤害保险是职工或者单位自愿购买的,是额外的保障,而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发生工伤事故时,同样可以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各保险功能不同,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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