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金二次领取标准是多少?
(一)二次失业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具体的发放金额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再次领取失业金条件?
1、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二次领取?
失业补助金是社保中的失业保险,在没有工作在家待业的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拿过一次失业补助金二次还能拿吗?
可以,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次数没有限制,但是第二次领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失业人员在申请补助金的二次领取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领取的补助金的时长加上上一次最后领取的时长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以上。
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看情况,如果第一次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领取时长是12个月,那么如果用户在缴纳了1年的社保的时候又失业了,那么这个时候用户还可以申请领取12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很多次,没有时间线,因此不管是失业三次还是四次以上,只要最后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年就可以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二次领取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必须要交满1年以上的社保,也就说需要缴纳1年的失业保险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用户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但是不超过2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间是2个月;累计缴纳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时才可以领取12个月。
综上,每个人失业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月数月与其缴纳社保的期限有关,缴纳时间越长可以领取补助金的月数也就越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金第二次领取条件及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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